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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注销手续_事业单位注销流程|要闻
来源: 互联网      时间:2023-02-02 19:13:03

1、①原单位继续存在,而是把原先挂牌单位独立出来。

2、即分立出的单位需新办代码证,而原单位的名称也因分立而造成了名称有变。

3、所以遇到此种情况,需要分为两种业务办理,即原单位代码证号不变做变更名称业务和分立出的单位做新办代码业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②原单位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单位。

5、则需要先做原单位的代码证注销工作,再做代码证新办工作。

6、注销工作需该单位提供登记机关(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注销证明。

7、任何本单位或主管单位开具的注销证明都是无效的。

8、此处还需注意每个单位的名称是否有细微的变化,如若有变化需要该单位提供新刻的铜章,如若没有变化,可延用老章。

9、单位合并,根据相关规定,如遇多个事业单位合并为一个单位,一般分可为以下两种情况:①一个单位接纳其他单位加入本单位,接纳单位继续存在,做名称变更业务;各加入方注销,分别做注销业务(或根据该单位自行出具的证明,保留其中一个单位的代码证号,其他单位做注销业务)。

10、②两个及以上单位合并设立一个新单位,则原各单位分别做注销业务。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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